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電影心得速記--自由之心(12 Years A Slave)



以下文章包含劇情!如果想要避開,就看看預告片就好了。
不過,因為我是在美國電影院看的,對,沒有字幕+英聽難度約莫三顆星,所以劇情大改理解八成而已吧,再看一次有字幕版本的應該會有新的驚喜。也就是說,我的劇情透析很可能不太正確,但我盡量。(btw我真的認為電影院沒有字幕是對聽力障礙者的歧視。)

舉例來說,預告片裡面的這句:"I will survive! I will not fall into despair! I will keep myself hearty(hardy?) until freedom is opportune."

前兩句很好懂,但是後面這句...也不是說多難懂,只是現代人的英文幾乎不會這樣說吧。
通常用until freedom has come/comes/arrives...,只能說until freedom is opportune,這個英文程度也太好了!



另外,在美國,「非白人」的英文要怎麼說呢?Non-Whites/ Colored People/ People of Color有什麼差別呢?

電影版本的故事簡介如下:1841年的美國,南北戰爭尚未爆發。所羅門出生於紐約,是一位優秀的小提琴家,身為自由人的他和家人過著快樂的生活,然而,他在一次到華盛頓巡迴演出的旅途中遭人下毒、綁架、賣到美國南方當奴隸...。

台灣預計3/14/2014上映,以下心得包含劇情,怕雷的人自己閃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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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很欣賞第一個原因在於,導演不只是告訴觀眾所羅門發生了哪些可怕的事件或者是交代那些事件有多麼駭人恐怖而已,他把那些時刻和周遭其他人的回應一起完整呈現。


我記得的第一幕是主角所羅門和其他十幾位黑人奴隸站在高高的甘蔗田前面,面無表情直挺挺的盯著遠處,白人騎在馬上告訴他們該如何收割。這個陳列隊伍的方式幾乎與觀眾對視,讓你直接掉進他們過了無數日子的其中某一天。

隨著劇情發展,導演花了長長的好幾分鐘刻劃受吊刑的所羅門,只能掂著腳尖勉強構到泥地,從白天到傍晚,沒有一個人敢把他放下來或是接近他,或是看他一眼。其他的黑奴在這個可怕的爭鬥過後,不過是回到平常的工作崗位上、孩子在旁邊的草地上嬉戲,所羅門臉上沾的泥濘隨著時間過去漸漸乾裂。

這不過是當時美國南方的一日場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絕望,只能任人懸掛在樹頭,在生存和死亡之間,是精神上的折磨,也是肉體上的痛苦,但絕不只是一「線」之隔。這個痛苦在於:就算活了又如何,死亡在旁人的掌握之中,活著依然任人擺佈。雖然電影裡才幾分鐘(電影裡的幾分鐘是很久的意思),真的讓人坐立難安。

另一個印象深刻的部分是電影中用穿插畫面的方式,數次對比所羅門身在自由國度和在為奴之地的相似場景--在被販賣的港口看著人來人往,他似乎看見在大街上自己和家人上街購物、在奴隸屋裡和女子的撫慰對比於在家中和妻子的親密時刻--所羅門在回憶中的幸福人生似乎只是眼前煉獄的幻影罷了,但是那個渴望自由的意識卻又如此清晰。

所羅門當時的雙重世界,是地理上的一北、一南,而對於觀眾來說,雙重世界則是要對付時間軸上的現在和過去的歷史痕跡,我們何嘗不是在這重複的影像之中進出現實世界的自由國度和過去歷史的奴隸制度。這部電影讓人很容易把自己投射在主角身上,因為很容易能照樣造句:「我現在雖為自由人,如果也遭到綁架......」然後趕快認清現實,「噢,幸好奴隸制度已經廢除了。」

然而,壓迫人的制度真的已經不復存在了嗎?

在被載往南方的船上,同伴提醒所羅門:「要能存活,就少說多做。」(If you want to survive, do and say as little as possible.)所羅門卻回說:「我不僅僅要存活而已,我想要自由的生活。」(I don't want to survive, I want to live.)

現今世代,有多少人能夠自由的生活,而不僅是努力求生存而已呢?

我認為這部電影講的不只是一個真實故事,他也意欲揭開曾經無法書寫的歷史,訴說曾經不可能被說出來的故事。其中一個畫面是所羅門看著盤子裡的幾顆藍莓流出黑色的汁液,然後他試圖用這些深色果汁寫下什麼,但是卻失敗了。後來劇情又提到,「身為奴隸的我,沒受過教育不可能會寫字,就算我會寫,我哪有紙能寫呢?」

有人說「歷史是勝利者寫下的記錄」,而這些為奴之人的故事,又是如何的呢?為什麼我們要看所羅門的人生故事呢,他又不是多了不起的偉人。

歷史學者Bernard Bailyn曾經回答過這個問題, 記錄在On the Teaching and Writing of History 的問答集裡。他借用社會學家Paul Lazasfeld的解釋,說傳記的存在之於歷史有三個重要性:

1. 這個人是重要的歷史人物,他的所作所為造成了重大的歷史事件,像是邱吉爾、戴高樂、康德、愛因斯坦等人,這個人成長的生活環境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需要知道他作了什麼,以及原因為何。如果拿破崙他沒有經歷早期生活的困苦,也沒有那個(暴躁)性格,現在世界可能很不一樣。所以說,理解那個形塑了拿破崙的早期生活和細節是很重要的。 
2. 這個人物能代表某一個重要團體,他本身可能不太重要,不像凱撒之類的人物那麼重要,但是他的經歷能夠代表他所屬的團體(或群體),也就是說,他的故事讓人見微知著,能拓展對歷史的能見度。 
3. 他是重要的「證人」,他可能無法代表某個群體,也沒有機會扭轉歷史,但他們站立在重要的時間、重要的地點,見證了關鍵的事件,連結那些偶然發生的事、那些不太為人所知的事、一開始其實是失敗的公開事件、甚至描繪私人事件和公眾事件的模糊交界。(...especially as it captures the contingencies, the uncertainties, the false starts of the public events in his time and also the intersection of private and public events.)

Soloman Northup的傳記大抵屬於第二種,他代表了數以百萬黑奴在時代悲劇下的景況,甚至是比較「幸運」的那群曾經自由過的人。他應該稱不上是多重要的人物,歷史也沒有因為他而重寫,甚至他後來控告那些綁架他的人,這些白人都成功的閃避掉,他對歷史的控訴幾乎是失敗的。

但是透過這個故事,的確可以重新校正現在所在位置、重新省視:「每一個人在美國都是平等的」這句話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

在我看來,導演並不是要鞭屍過去壓迫黑人的那些壞蛋白人,也並沒有大書特書拯救所羅門的善心白人有多英雄,而給白人一個逃罪的藉口。這個電影反映出在壓迫制度下的各種樣貌,而每一個人都是奴隸制度下的受害者,一如黑人成為了奴隸活在地獄之中,而白人成了魔鬼但也同樣活在地獄之中。

而白人也不是純粹的邪惡魔鬼,只是在制度之下,每個角色代表了不同的回應方式,僅這四人看待黑奴制度就有如此大的差異,可見衝突是不可避免了。簡單速記如下:

首先,奴隸販子看待黑奴如同展示家具一般毫無感情,只在乎他們的性能、價錢。他對黑奴的照顧,就是像是照料商品一樣,讓他們保持乾淨以賣得好價錢,讚美他們以找到好買家,他可以替他們重新命名、可以冷血的拆散母親和孩子,眼睛都不眨一下。


而第一個主人William Ford是個好心人,他替黑人感到可憐,想要盡可能的以人性對待他們,像是他嘗試同時買下女奴和他的孩子,不讓母親和孩子永別,但是當奴隸販拒絕的時候,他也只能背過身,無奈的買走女奴和主角。他無力對抗這個體制,他覺得很抱歉也替他們感到難過,但他也只能順著體制走。雖然他器重所羅門的能力,也信任他甚至送給他一把小提琴,但是,後來所羅門和John起衝突的時候,他也只能迫於無奈的將他賣掉。


第二個主人Edwin Epps,不同於奴隸販子的無情,他對這些黑奴太有感情。他迷戀女奴Patsey,甚至要她感謝他的青睞,他半夜去黑奴睡覺的房舍觀看他們,叫他們到屋子裡演奏、跳舞,將自己的情緒依附在掌控奴隸之上。他充滿掌控的慾望看待他的擁有物,而這種強烈的感情造成的暴力是更加恐怖的,像是後來他要鞭打女奴Patsey的時候,因為自己下不了手,只好叫所羅門來替他出手,更清楚的顯示由愛生怒的可怕。


而幫助所羅門的好人Mr. Bass則誠實的表示,對抗制度是可怕的,他相信人身而平等,但要介入其中,必須附上極大的代價。



當然還有那首黑人靈魂音樂。

電影裡出現了兩首完整的歌,同樣以拍掌打節奏為背景,一首是白人John 唱的"Run-N-Run"警告黑人休想逃跑,有看顧者、有巡邏員、有警察...到處都有人觀察他們,警示意味濃厚,恫嚇黑人這個天羅地網的恐怖。

另外一首,就是在同伴因採棉花而過勞死的時候,黑奴們站在墳邊替他送行的歌,主角用盡力氣努力的唱,似乎想把他渺茫的希望都唱進這首歌裡。
Roll, Jordan, Roll
//Roll, Jordan, Roll,
Roll, Jordan, Roll,
My soul will arise in heaven Lord
for the years and Jordan roll//

這種以河流作為意象的歌曲實在表達了被壓迫者的盼望,仍然流動著。
如同回應他剛開始宣示的一樣,「我不只是要存活,我要能自由的活著。」
他們的盼望像是河水一樣,即使現在算不上什麼,點點滴滴終將匯流成一股大河,流向自由之境。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移動專欄--不合法移民的名稱之爭illegal immigrants 還是undocumented immigrants還是...?


這幾年在美國興起一股正名運動,有些人認為長久以來美國官方文件中所用的類別名稱"aliens"而延伸出來的"illegal aliens"或是"illegal immigrants"不僅不夠精確,同時也污名化這些其實非常奉公守法又幫助美國經濟復甦的一千兩百萬居民和工人(數量夠驚人吧!是台灣總人口的一半呢)。他們認為使用"undocumented immigrants"或是"unauthorized immigrants"才能真正反映出他們的現狀。

而其中普立茲獎得主Jose Antino Vargas在紐約時報上發表的文章My Life as an Undocumented Immigrant(我的非法移民人生)引起許多有類似背景的人的共鳴。
「我們是美國人*只是不合法規」

例如,他提到16歲時,他打算和同儕一樣去領駕照,然而,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你的文件是假造的」,然後小聲的說「你不要再來了」,他才震驚的從外公那裡得到證實,原來自己在美國生活的這幾年,都是依憑這偽造的身分。而合唱團老師打算要帶全團一起去日本表演遊玩的時候,他則誠實的承認:「...好吧,其實不是因為沒有錢,而是我沒有合法的護照....」Jose 說「我根本不應該在這裡。」後來老師想方設法依然無法替他解決身分問題,甚至連由老師領養他,都因為年紀過大而無法。(後來合唱團去了夏威夷。)後來,他逐漸對新聞感到有興趣,大學的時候也寫了幾篇出色的報導,讓時代雜誌(Time's)的人資部來找他,但當時卻因為他沒有合法的文件而作罷。他也越來越覺得自己在欺騙社會大眾,明明是發掘真相的新聞工作人,卻是靠欺騙眾人而生活,他的移民過程和身分成了最令他害怕的祕密,甚至比同志出櫃還更令他恐懼。

後來他在去年六月份替時代雜誌做了一個移民專題,成了封面人物。





提到名稱之爭,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幾年前台灣的「外籍新娘」、「外籍配偶」vs「新住民」、「新移民」的詞彙之爭。婦女新知推動正名運動多年下來,也是成效頗彰,大部分的新聞也不再使用外籍新娘一詞。

公視也拍了一部電視劇「別再叫我外籍新娘」。




影片開頭新住民學的中文詩是交工樂隊的作品,唱出新移民的心聲。

天皇皇、地皇皇,無邊無際太平洋
左思想、右思量,出路在何方,
天茫茫、地茫茫,無親無故靠台郎,
月光光、心慌慌,故鄉在遠方
朋友班、識字班,走出角落不孤單,
識字班、姊妹班、讀書相聯伴

姐妹班,合作班,互信互愛相救難
合作班,連四方,日久他鄉是故鄉
姐妹班,合作班,互信互愛相救難
合作班,連四方,日久他鄉是故鄉

然而,移動之後,不管是在美國的不合法移民者還是因著婚姻合法抵達台灣的新住民,日久真的他鄉能成故鄉嗎?這個即將被喚作是故鄉的地方,能夠認同自己是他的一部分嗎?

到底Illegal Aliens(非法外來者), Illegal Immigrants, (非法移民)和 Undocumented Immigrants(無證移民)的支持者和反對都有些什麼理由呢?就中文翻譯來說,alien一詞大家都知道是「外星人、外來種(動植物)」的意思,做形容詞用的時候還有「奇怪的、陌生的、詭異的」的意思,負面的意思很重。大部分參與辯論的人都同意illegal aliens是最差的選擇,把人類說成是非人類,帶著太強的貶低之意。

至於illegal immigrants非法移民和undocumented immigrants 無證移民之間的差別在哪?選擇哪一個詞真的有差嗎?

1. illegal immigrants:
支持者:這個名稱既清楚又明確,他們的確是「不合法」的入境了,他們確實破壞入境的法律,且實際上沒有合法的身分。一個詞彙對某些人來說或許隱含了負面的意思,但是不代表這個詞就不精準。除此之外,illegal tenants非法住戶一詞在不動產界是行得通的,為什麼illegal immigrants就行不通呢?也有人說,如果使用這個詞就能賺得移民法改革通過,讓保守的人也支持法案改革,那麼這個稱呼一點也不重要。

反對者:這個名稱並不準確,無法說明非法移民者的各種狀態,「非法」應該是用來描述犯罪行動(action)而不是用來描述一個「人」(a person)、這是沒有人性也貶低身分的負面名稱,就像過去稱黑人negro或是拉丁美裔者latino一樣。反對者表示,illegal「非法」一詞不該用來說明一個人身分,我們不會說一個違反交通法規的人是「非法駕駛」,也不會說一個違反合法打工年齡的青少年「非法少年」,沒有合法移民的人只是違反民法而非刑法,不應如此污名化。也因此,反對者常提出的口號就是:no human being is illegal 沒有人(生來就是)是非法的!

2.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支持者:總而言之,只要不用i-word,用其他方式來說也都可以接受,undocumented immigrant只是其中一種說法, unauthorized, immigrants without legal status...都可以。

反對者:很多非法移民者並非沒有文件,他們有很多文件,只是他們的文件是假造的或試過其的、不合法的。而且,undcoumented immigrant 的說法似乎暗示他們只是還沒拿到文件,或者說他們理應被合法化。有些人覺得這個詞不夠清晰簡潔,說半天還是不知道到底在討論什麼題目。

2012年Ann Arbor的Drop the I-word Campaign

爭論持續進行中,美聯社在今年四月份,決定不會使用illegal immigrant一詞,但同時也不使用undocumented immigrants或是illegals,應使用illegal immigrationliving in or entering a country illegally or without legal permission 來說明非法的行為。而ABC news則是選擇使用undocumented immigrants一詞,但並不避諱過去使用illegal immigrants的報導。

美聯社的決定影響頗大,美國第二大發行量的USA Today也跟進,決定不再使用illegal immigrants於其報導中。甚至紐約時報,雖然其編輯去年發表過聲明,表示有意識的決定繼續使用illegal immigrants 一詞,但是自從美聯社的改變之後,他們的編輯也表示會重新思考他們的報導用詞。

另外,最新的一則消息是,加州柏克萊大學的學生會於十月底有一個壓倒性的決議(18-0),未來他們的說明文件中禁止使用illegal immigrants一詞,當用undocumented immigrants, immigrants without papers, 或是immigrants seeking status. 特別因為前任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為現任的加州聯校校長,而加州聯校的十所大學裡,共估有900名左右不符合移民法規的學生,因此學生會更希望能保護學生,不會帶著恐懼度過校園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colorlines網站統計歐巴馬在今年一場移民改革法案的演講裡,提到非法移民的時候,只用了一次illegal immigrants、但是用了四次undocumented immigrants,歐巴馬說


"Right now, we have 11 million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in America; 11 million men and wome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who live their lives in the shadows. Yes, they broke the rules. They crossed the border illegally. Maybe they overstayed their visas. Those are facts. Nobody disputes them. But these 11 million men and women are now here. Many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or years. And th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these individuals aren’t looking for any trouble. They’re contributing 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They’re looking out for their families. They’re looking out for their neighbors. They’re woven into the fabric of our lives."(現在有一千一百萬的無證移民者住在美國,一千一百萬的男男女女在陰影中生活。沒錯,他們沒有遵守法律、他們非法地跨越了國界,也許他們的簽證過期了,這些都是事實,沒有人要爭論這些事實。但是這一千一百萬的男性、女性,現在正在這裡。很多人已經在此生活了好多年,而且大多數的人不是要搞破壞,他們對社區是有貢獻的,他們照護家庭、關顧鄰社、他們的生命也編織在我們的生命當中。)


更有報導透漏,在共和黨的演講備忘錄裡特別叮囑:「如果要講到移民,記得要用undocumented immigrants來說那些不符合法律規範的人!...別忘了這是敏感用詞。」這個備忘錄的存在,大概是為了挽救共和黨在總統大選時的形象,因為他們失去絕大多數拉美裔群體的選票,而多數拉美裔對於illegal immigrants這個詞覺得相當冒犯也不夠精確。

不過,無論報社或是政治人物選擇用哪一個詞彙指稱不合法的移民,也無論傾向保守或開放的移民改革方針,絕大多數的專家學者倒是非常一致地認為美國的移民法早就是個四不像、是一個充滿破洞的爛牆。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廚房實驗--費南雪食譜Raspberry Financiers之最激情的焦香味

Raspberry Financiers,奶油焦香味真的太棒了!
在網路上逛到一個片頭和片尾都非常非常奇妙的食譜影片:
火車引擎、英雄背景音樂、牛仔出場,然後牛仔帥氣掏出...現磨胡椒罐!
再搭配旁白濃濃的法國腔英文,真的太有趣了。
一般人覺得很少女的法式甜點,由一個非常男性氣質(masculine)的聲音來敘述,不會衝突,反而增加了一種情趣。

大笑之餘,也讓我特想試做看看。這篇食譜算是為了向這個影片致敬而出爐的吧。



最麻煩的就是買到覆盆莓和杏仁粉了,如果買到了,其他都不是什麼難事。
(所以其實我花了兩週才把材料備齊)
不用電動攪拌器、不用牛奶、不用泡打粉、不用小蘇打。
除了杏仁粉,其他都是家裡一般會有的食材,如果買不到,也可以用杏仁片直接磨碎使用。

這個食譜所預備的材料應該可以烤出12個費南雪,但是我第一次裝,不太會分配份量,所以只成功裝了11個。

材料準備
奶油*1/2杯
中筋麵粉*1/4杯
杏仁粉(almond meal/almond flour)*1/2杯
糖*3/4杯
蛋白*三個
鹽*1/8茶匙=一點點點
香草精*1/2茶匙=一點點,沒有也沒關係
覆盆莓*喜歡多少就多少,沒有也沒關係


煮奶油是這個食譜中最高難度的步驟了 ,但是也很簡單,就是半杯奶油切成小塊(切小塊的目的是接觸面積增加,比較快融化,不切也沒關係)之後,用小火煮,隨時搖晃一下鍋子,以免焦底。記得用一個淺色的鍋子,比較容易看出焦糖化的時機。

                                 

就像開頭影片說的一樣,奶油都融化之後,會突然出現很多很多泡泡,逼逼波波的聲音非常大聲,然後繼續煮,過不久,泡泡就會漸漸消失,奶油會從鍋底開始焦化,大約再過三秒鐘就會全部都焦化了,所以一旦看到咖啡色出現鍋底,就要準備關火、離火了。法國腔牛仔說:「...然後,你會聞到世界上最迷人的香味。」
golden brown奶油,最迷人的香味


趁焦化奶油放涼的時候,就可以準備其他材料,
首先,預熱烤箱華氏400(攝氏200度)
接著:

中筋麵粉1/4杯
             
杏仁粉1/2杯
糖3/4杯

蛋白三個輕鬆打散即可,不用打發

然後全部的材料拌在一起
倒入蛋白
              
放涼的奶油倒入
全部拌勻
                      

剩下一些奶油用來塗烤盤



愛加多少覆盆莓就加多少

送進烤箱12-13分鐘。送進烤箱之前我覺得我裝盤裝得很差,因為用兩隻湯匙,麵糊凹凹禿禿的,看起來一點都不激情。沒想到麵糊會在烤箱裡自己慢慢流動、慢慢整理好,果然變成圓圓的、像小帽子一樣的弧度,邊緣高起來一點點造成的那道溝槽真的是太 香豔刺激了。


烤好了!

                 
有很迷人嗎?
法式小點費南雪,熱熱的吃真的太激情了!

下次改進之處:每兩湯匙為一份,不要多也不要少。覆盆莓輕輕固定住即可,不要向下壓,會被麵糊埋住。可以減糖,改為1/2杯看看。

 BTW我用剩下的覆盆莓,加上半杯水、一些些檸檬汁(大概一湯匙吧)、還有兩湯匙糖,用果汁機打個十秒中,打成覆盆莓醬,倒在中間的凹陷處。酸酸甜甜的,很搭。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移動專欄--移民的英文怎麼說?Foreigner/ Immigrant/ Emigrant/ Migrant...?!


人們總是在移動中,每個人移動的理由或許各不相同,但總歸都是為了追隨更好的生活。

source:flickr/mac_papi

不管是被迫的或是自願的,人們除了旅行般的短期移動之外,許多人的「家」也一直在移動。
接下來,我希望能簡略說明有關移動身分的英文名詞以及相關的詞彙:
Foreigner
Immigrant
Emigrant
Migrant (Seasonal Migrant Worker/Recurrent Migrant Worker)
Refugee/Humanitarian Entrant (Asylum Seeker/Stateless Person/Internal Displaced Person)
Diaspora


在開始說「移民」的英文用詞之前呢,可以先稍微討論一個F word:foreigner 

Foreign 形容詞,指外國的、對外的...感到陌生的。
例句1:Latin is foreign to me. 拉丁文對我來說很陌生
例句2:The new minister reshaped 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country. 新任部長重整國家的外交政策
例句3:The fluctuations in the foreign exchange rates influence the commodity prices. 外匯率的起伏會影響商品的價格

我覺得foreign 一詞帶著兩種界線,一種是國與國之間的政治體系的分野,另一種是情感上熟悉與陌生的分界,兩種界線都有很強烈的本位主義,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東西不屬於我(國)的,他就是"foreign"的。所以foreigner一詞所指的外國人並不單指法律上非本國國民,而是帶著「不是和我同一群的」的意思。

有出國旅遊過的人可能會和我有類似的經驗,有一次我們一群觀光客在紐約迷路,想要找個紐約客問路,朋友說:「你去找那個『外國人』問路好了,他看起來很友善。」

為什麼明明是說當地人,我們卻還是會稱他們為「外國人」呢?雖然地理上作為旅客的我們才是身為少數的「外國人」,但是我們已經內化了指稱「和我們不同的別人」是「外國人」,所以會忍不住使用這個詞彙,同時也表達了他背後所含有的意思。

"We don't see things as they are, we see them as we are." --Anais Nin

詞彙解釋的目的是為了給定討論的範疇,以下定義試圖找出這些詞彙在文句脈絡中常見的意義。

要討論Immigrant/ Emigrant/ Migrant這三個看起來很相似的詞彙差異為何,首先,先看看Immigrant 和Emigrant。簡而言之,兩者差別在於視角的位置不同。

Immigrant:移民,從別的國家移居到本國的移民。
例句4:Millions of immigrants came to America from Europe in the 19th century.

Emigrant:移民,從本國移居到國外的移民。
例句5:Millions of European emigrants came to America in the 19th century. (Merriam-Webster例句) 注意這裡的emigrants用了"European"去限定這群移民是從歐洲移居的

再舉一個例子,假設某人從台灣移民到美國,成為美國公民。
對美國來說,這個人是從別的國家(台灣)移居到本國(美國)的移民immigrant
He is an immigrant from Taiwan.

另一方面,對台灣來說,他是個離開本國(台灣)移居到國外(美國)的移民emigrant.
He is an emigrant to the U.S.

也就是說,這兩個詞彙是以國家為主體,對此移民是「移入」或是「移出」表達不同的視角

Migrant:移居、遷徙、指移動居所的狀態。通常會用在「找工作」為目的的移居,不論特定或不特定地點的移居、也不論是國內或國外的移動,一概可用migrant/migration來稱。候鳥或動物的遷徙也會用migrate這個詞,有按時往返兩地的意義。

例如,從泰國、菲律賓來到台灣或新加坡(不同國家)做家務工作的移工,可以稱為migrant workers、中國大陸從內地到沿岸城市打(同一個國家)工的「流動人口/農民工」,同樣也稱作migrant workers。值得注意的是,流動人口在英文還有另外一種用法,就是seasonal migrants或是recurrent migrants.

Seasonal Migrant Workers/ Recurrent Workers(季節性工人/臨時工),是指這些工人像是候鳥一樣,在特定的時刻會遷移到有工作的地方,忙碌的季節過後,再回到原本的家鄉。

在美國,需要季節工人的產業大宗是農產業,而農業也非常依賴這些季節性的工人。在2012年的農民健康報告( NCFH)裡面寫道,美國農業約60%的工人是季節流動的農民,約70%是非美國本地出生,多來自墨西哥,每年協助產出超過280億美元的蔬果農產品,但卻只有一半的工人有正式在美國的工作許可。雖然農業被美國勞工統計部排名統計為最危險的工作之一,每年卻仍然有許多墨西哥的工人冒著生命危險越過邊界,來擔任季節性的工人。*美國勞工局為這種形式的工人下的定義在此

如上面舉例提到的,中國也有很多候鳥般季節性遷移的工人。中國移工的定義非常獨特,因為世襲戶籍制度將人民的工作與居住地緊緊繫在一起,所以「農民工」一詞翻作migrant workers,用來表示因戶籍制度而背負農民身分的工廠工人,年復一年,在老家與工廠之間的來回移動。

而對台灣來說,一提到migrant workers,最容易想到的是多由東南亞婦女擔任的家務工人(domestic worker)。藍佩嘉就用"Global Cinderella"(跨國灰姑娘)來形容這群女性,在他的著作中試圖耙梳隨著全球化勞工需求與供應的影響,這些家務移工離開自己的家庭,進入異地雇主家庭當中的時候,她們身為母親、妻子、幫傭、外國人...等社會角色錯綜複雜的關係。

猜猜看,截至目前(2013)為止在台灣工作的移工有多少人了呢?超過46萬人!

短片「越來有愛」中,試圖以移工的角度出發,敘述一個年輕的越南母親,他的工作是在台灣照護一個三代同堂的單親家庭,除了描述雇主與勞工之間的緊密關係之外,短片也點出這個外來的勞工群體彼此之間的幫助與互動。



其實,台灣的移工不僅是家務工,也有很多的漁工。今年(2013年)五月,台灣的第一個移工工會成立。由宜蘭縣的一群菲律賓漁民組成,相關報導看這裡,如何克服語言困難以及彙整漁民的意見會是這個工會首先面臨的挑戰,然後才是和資方協商工時工資等。

另外兩種移民身分的詞彙是Refugee和Diaspora因為特定因素而迫不得已離鄉背井的人

Refugee/Humanitarian Entrants:難民
關於難民的定義,目前以聯合國1951年出台的公約為最重要的依據: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簡體中文版),因為是在締約國日內瓦簽署的,所以又稱為日內瓦公約。
[A]ny person who: owing to a well-founded fear of being persecuted for reasons of race, religion, nationality, membership of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 or political opinion, i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his nationality, and is unable to or, owing to such fear, is unwilling to avail himself of the protection of that country. (Article 1.A.2) 
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其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并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者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第一條、 一、乙)
...因為其本身之種族/族群、信仰、國籍、特定社會團體之成員、政治主張而遭受迫害或有遭受迫害之可能性,因為迫害之恐懼而無法或不院接受該國家之保護者。 (徐牧瀧譯,來自緬甸的漂流者
簽署了這個公約的15年後,1966年聯合國通過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有關難民地位的議定書)擴大原公約的保護範疇,不再限制於處理二戰之後歐洲地區的難民,可見難民的議題在全球各地都持續發燒。

從難民地位公約的定義中,可以看出「well-founded fear of being persecuted...恐懼於遭受迫害」和「i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his nationality 身處於其他國家」這兩項條件是一個人能否被認定為難民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因天災等造成的難民(或是最近常聽到的「環境變遷難民」)並不屬於聯合國難民公約中所聚焦的對象。

2007UNHCR Campaign

對難民來說,跨越國家邊境可不像是出國旅行這般簡單,他們通常沒有國家支援,也可能沒有正常的交通工具或入境許可,試想,不論原因為何,逃命混亂之際,難民可能什麼都沒有攜帶就一去不復返了。所以以下兩種名詞試圖說明這個變動中的身分。

Asylum Seeker/Refugee Seeker:尋求庇護者,已經提出難民地位確認的申請,但尚未獲知最終認定結果的人。大多數尋求庇護者已經身處於移入國。一個逃難者是否具有正式的「難民」身分,需要保護國的認定,而在等待認定結果時,他們被稱作是Ayslum Seeker(尋求庇護者)。許多尋求庇護者在申請過程中因其循非正規管道的入境方式而被視為非法移民,導致入獄或進入收容所。如果尋求庇護者最終沒有獲得該國認定難民身分的話,通常會被遣返。

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境內流離人口,聯合國研究指出,通常是國內因不同因素引起的衝突或是違反人權的暴力事件,而一部分人民必須如難民一般被迫離開原居住地(the places of habitual residence),但他們沒有跨越國家邊境。

Stateless Person:無國籍人士,不被任何國家承認為該國公民的人。

請問,台灣既然不是聯合國的成員,在台灣也有「難民、尋求庇護者、境內流離人口或是無國籍人士」嗎?如果有,他們從哪裡來?台灣的政策怎麼對待他們呢?

Diaspora:流散、離散社群、海外散居族群、流寓。這個詞最早來指猶太人被迫離開家鄉的狀態(公元前587年以色列人被巴比倫帝國俘虜,攜老帶幼的離鄉背井...等)這種歷史一再重演,於是,這個詞彙也就有了其他用武之地,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一種個人自我放逐的選擇,而是「同一民族/種族的人」被迫離開長久以來居住的家鄉,在異地四處漂流。而這些流亡之人,在很多離散文學中顯示出「想要回家」的情感和期盼,對於「何處為家」和「我是誰」經常千頭萬緒的糾結。

"What would it be like to stay in one place--to have your own bed, to ride your own bicycle? Anna wonders. Now that would be something." --Migrants, Maxine Trottier (2011獲紐約時報最佳繪本)
為了更好的將來,移動的過程往往是一場角力賽,其中經濟因素、環境生活品質、教育資源、政治因素、親情愛情...等等造成的推力拉力,讓全世界各地的人思考,到底留下來的生存機會比較大,還是逃離家園能夠開始新的人生?到底是為了未知的冒險附上的代價比較嚴重,還是可能成真的夢想或理想比較值得投資?

不論過程如何困難,一旦抵達目的地,移民的憂慮始終存在,我是誰、家在哪、國是什麼?這些反覆辯證的身分問題,會持續的發酵,在第一代移民、甚至第二代、第三代的身上,持續傳遞。

正如Zadie Smith在小說白牙當中說的:
"But it makes an immigrant laugh to hear the fears of the nationalist, scared of infection, penetration, miscegenation, when this is small fry, peanuts, compared to what the immigrant fears - dissolution, disappearance."--Zadie Smith, White Teeth. 
(聽到民族主義者口中的恐懼的時候,外來的移民常常會偷笑。民族主義者害怕被疾病感染、害怕被侵略、也害怕種族混血,但是這些恐懼和移民者的恐懼
--溶解、消失--相比,簡直大巫見小巫。)
也不論為離開原本居住地的原因為何,移動者所走出的生命軌跡能否成為屬於他的獨特樣貌,還是會逐漸消失在同化、隔離、被忽略或其他的危機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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