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人生里程碑全擠在今年--順便淺談「非白人」的英文該怎麼說


在過幾天,我就會拿到密西根社工碩士的畢業證書,正式成為為工作煩惱的待業青年。在過幾個月(精準的說是三個月),我就會拿到簽了字的結婚證書,正式成為黃先生的妻子。順利的話,這半年內,我會找到一份有薪水的工作,正式成為美國的外籍勞工。當然,不順利的話,我會找不到有薪水的工作,就會一邊當打工仔,一邊當免費志工(volunteer)。

如果人生有所謂的里程碑,今年的碑會是很大的一座(?)。

回頭看,過去兩年的社工巡禮,從剛開始很像亂入的不知所措旁觀者,到現在知道成為知道怎麼老練的使用PODS(privilege, oppression, diversity, social justice )架構說出社工觀點,這些過程的確學到不少腦袋上的知識,更學到許多淺規則、思考方式、美國文化,最寶庫的是聽到許多同學和老師驚人的故事。有很多沒說完、沒說清楚的話,想要趁這段時間好好整理。

往前看,倒數90天即將到來的美國密西根婚禮,目前為止也是學到了不少小技巧,有緊張、有吵架、有甜蜜、有禱告,接下來還有更多的帳單、溝通、決定、和協調。最近呢,我也被社工系同學Steph的部落格 LoveintheD 感動到,她2011年在底特律(Detroit)完成婚禮大事,在籌備過程中,她發現網路上主流的婚禮資訊常常都是特定的模式,既不多元、也不夠真實貼近人生,於是她就能開設一個部落格,希望提供不一樣的聲音,傳達以下幾種訊息----

1) 非白人(non-White/people of color*註)的婚禮可以長怎樣,當然最實際的就是提供Real Wedding 的樣本啦,

2) 即使在底特律也能幸福的結婚,不要再相信底特律是鬼城的說法啦,

3) 辦婚禮也能考慮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很多人以為華麗的婚禮會帶來幸福的感受,但忘記了地球也許正在受傷哭哭中。

如果需要找底特律的廠商資訊,或是對婚禮的社會責任有興趣,LoveintheD這個部落格一定很有幫助。


朋友送給Steph和Sean的畫作,和超可愛的邀請卡


*註People of color,  Colored people, Minority, Non-White
以上這四個詞彙,在美國的語言使用上來說非常不同,並且具有歷史上的意義。我覺得中文不容易翻得精準,尤其是People of color 和 Colored people。


Minority 較容易理解,就是少數族群。相對於多數的,就可以稱為minority。

Non-White 就是非白人。(但白人到底是指誰...就是另一項題目了...)

而People of color和 Colored people 最主要的區別在於誰是詞彙的使用者。

Colored people 是在大約1850年開始,美國的殖民時期開始使用的,殖民政府用來指稱黑人 、西班牙裔人、亞洲人和美國原住民印地安人,(Black people, Brown people, Asian, and Native American),在1863年南北戰爭的時期,北方政府還成立了一個Bureau of Colored Troop(有色人種部隊部門),裡面主要是黑人士兵。在種族隔離的時期也通常是用"White only" 和"Colored people"作為區隔。



People of color 的使用,雖可溯及至1793年,但主要開始普及是在1970年代民權運動時期,許多民運中重要的人物都開始使用這個詞彙,像是Martin Luther King在演講中使用"citizens of color"或是Frantz Fanon提到自己時用"I, man of color..."或是用"women of color"指黑人女性等。而根據Lisa Wade的演講,她說,Women of color一詞的廣泛使用,則是1977年的一個會議發生的故事。一群華盛頓特區的黑人女性,攜帶了一份黑人女性綱要(Black Women Plank)要到德州參加全國女性會議,因為他們覺得在兩百多頁有關女性公民權和女性投票權的報告中,僅僅出現三頁提及Minority of Women 實在非常不恰當。所以他們要提出修正,會議中不是黑人的其他少數族群的成員(亞洲女性等)看到了這份綱要,就說「把我們也放進這個修正的綱要裡吧,這個寫得太好了!」這群黑人女性同意了,但是這個綱要就不再是Black Women Plank了啊,於是大家同意改稱為 Women of Color Plank,更具包容性,更團結的抵抗White supremacy帶來的壓力。



也就是說Colored people是由上而下,特權擁有者為了區隔出非白人而使用的詞彙; 而People of Color則是由下而上,為了對抗這種權利上的隔離,為了集結各路反抗者的力量,匯流而成的廣泛用法。

另外,除了民間的廣泛使用之外,現在許多官方文件中,在指稱黑人、亞裔、西班牙裔等族群且不帶有保護少數群體的意思的時候,People of color也用來取代Minority 和 Non-white的用法。

比起Colored people和 Minority, PoC至今可以說是最「政治正確」的說法,不過也有人認為PoC還是不夠精準,畢竟白人也是一種"color"。不過呢,我覺得這種反駁論調相當白目,完全就是所謂Color Blindness的人才會提出來的說法,說出「白皮膚也是一種color」就像說出「我覺得大家都是平等的啊」的人一樣,可能沒有意識到白人在美國社會裡所擁有的巨大特權。

要了解美國文化,有關White privilege 的觀念,我覺得是非常困難~卻非常重要的,因為族群之間的隔閡與資源分配至今仍是美國最盤根錯節的一項議題。(((沒想到竟然比正文還長...!